解读《凤阳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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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315日,政府办公室印发《凤阳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政办202124,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我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举措,对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2020年,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安排,司法局牵头组织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直单位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证明材料清理,经各单位梳理、集中审核、各单位确认,直单位政务服务事项中的28项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2020年10月21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0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12月3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0〕25号)。根据国家和省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通过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实行范围。认真总结前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要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有针对性地选取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确定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无法承诺或不愿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应由其提交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要求的证明。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三)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对已经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进行流程再造,明确办理步骤及办理流程, 及时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及流程图。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

    )加强告知承诺制信用监管。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依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根据虚假承诺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失信程度分级,区分不同失信情形实施相应惩戒措施。

    )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行政指导,强化告知和指导义务,建立承诺退出机制,在行政事项办结前,申请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撤回承诺申请,撤回后应当按原程序办理。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或者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行政机关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通过相关服务场所、网站和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步骤

    《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合理安排进度,精心组织实施。3中旬前将制定的实施方案司法局备案,3月底前全面公布各单位证明事项承诺制清单、办事指南和格式文本,4月底前总结经验做法,5月份开展落实情况督察,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了解掌握有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

    )倡导适度容错。按照“权责一致、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原则,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在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过程中属于合理容错情形的,依纪依法免除相关责任或者减轻、从轻处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

    )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告知承诺制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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